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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服務現有年齡分界線不變

領取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下月1日起改為65歲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,此舉屬政策延續,源於上屆政府就人口壽命延長所訂措施。新規定並非為節省開支,福利、醫療等公共服務現有年齡分界線不受影響。

 

林鄭月娥今日會見傳媒時說,上屆政府就人口政策進行廣泛諮詢和討論後,2017年1月施政報告就加強長者退休保障,以及本港人口壽命、工作壽命延長,提出一系列措施,長者綜援年齡定義由60歲提高至65歲,乃當時措施之一。

 

她表示,政府就該措施推出配套服務,其中勞工處去年第三季將相關就業計劃改為中高齡就業計劃,向合資格僱主提供培訓津貼。資料顯示,在過去數月,60至64歲成功申請個案大幅上升。勞工及福利局會加強勞工處與社會福利署配合,進一步支援中高齡求職者。

 

談及立法會議員對其言論的意見,林鄭月娥說,自己比較直言,無論面對傳媒或議員,都希望有問必答。當日提問字眼中要求她收回建議,她坦言有關安排並非建議性質,而是正待執行的獲准措施,僅此而已。議員如因此感到不滿,她會考慮日後說話技巧。

 

她說,該政策並非由長官意志執行,而是有根有據,獲准落實,但過程中可有改善空間,勞福局正聽取議員意見。至於現行福利、醫療、房屋等公共服務,均會沿用既有的年齡分界線,不會因此改變。

 

部分立法會議員聲言將該措施與是否通過下一份財政預算案捆綁,林鄭月娥指,議員仍未知道預算案內容,即計劃以此處理,做法並不合理。她又說,預算案如不獲通過,市民所獲日常服務或遭影響。